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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出国(境)审批手续
发布时间:2024-12-10 浏览次数: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出国(境)审批手续

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流程请见附件信息,请计划出国境的同学仔细阅读,提前两个月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需提前至少两个月在OA系统提交材料)。参加线上国(境)外交流,也需办理审批手续。未在出访前完成出国境审批流程的,不予补报。

办理流程:

1.将邀请函、《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word格式)发送至xshuwen@xmu.edu.cn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邮件主题:出国境公示+姓名。公示结束后,请邮件查收签字盖章版公示表扫描件。

注意:

1)如果学生本人出访往返时间以及路线和老师完全一致,事前公示表只需提交一份,可与老师商量后指定一人统一办理。与老师在同一公示表内的学生需先完成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并将审批单发给同行老师后,老师方能申请出国境审批。

2)公示时间:《公示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请自行至学院公示栏(南存钿楼一楼进门右侧)查看是否已公示,自公示落款日算起,5个工作日后方能盖章。

3)返程入境日期应以飞机抵达国内日期为准,而不是飞机离开外国日期;谨慎购买夜间航班,以防出现飞机延误、超期回归的情况。

(4)出访日期、抵达国(境)内日期严禁超出邀请函给定期限范围,前后最多仅可超出1-2天作为合理行程时间。

2.联系辅导员预约行前谈话,谈话完成后请辅导员反馈情况至外事秘书肖老师处,同时联系肖老师(电话:0592-2180728)办理《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签字(研究生需导师先签字、本科生需辅导员先签字后交给肖老师)、盖章流程。

3.认真阅读并填写《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同意书》,学生本人、监护人/家长签字留存备用。

4.登录教育部“平安留学”在线培训平台http://palx.cscse.edu.cn/完成注册,保存注册截图备用。

5.按照附件申请人使用手册要求,填写申请,上传相关材料。(请提前2个月及以上提交申请)

填写OA注意:流程表单中出发、返回日期必须与材料(公示表、承诺书、同意书)完全一致;访问路线应与公示表中计划出访路线完全一致。

6.关注审批状态,根据审批反馈修正材料。流程提交后,学生本人负责提醒辅导员、导师(仅研究生)、教学秘书(流程到此节点时,学生本人需手动选择自己的教秘老师)完成线上审批;审批流程流向“国际处经办人审核”节点前,学生本人务必随时关注流程审批进度,如在某一审批节点停滞3日及以上,请联系外事秘书肖老师协助催办。

7.如果出访路线发生变化(与系统提交路线有出入),请务必在出访完成前及时联系外事秘书办理路线变更申请,不接受事后补报

8.到达访问国家或地区后,第一时间将姓名、学号、当地住宿的地址、联系电话(学校、租住地或酒店固定电话)发给辅导员邮箱和外事秘书邮箱xshuwen@xmu.edu.cn。在外期间请务必确保人身安全,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妥善保管证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安排。

9.出访结束后,提交《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提交及盖章流程同第1点事前公示一致。

10.按照系统出国境审批流程提示,上传出入境证明、成果报告。

11.如需报销,请纵向、单面打印一份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提交至学院外事秘书处签字后,无需前往国际处盖章,同时纵向、双面打印《回访记录表》一份 ,按照表内要求,提交给学院外事秘书。

(备注:通过OA另行审批的出国(境)事项变更请示,包括阅办单及正文落款,也由学院加盖公章即可,无需再到国际处加盖“厦门大学出国审批专用章”,若正文为多页文档,须加盖骑缝章)

师生党员如有出国出境计划的,无论外出原因是因公或因私,但只要是使用私人护照出国、持私人港澳台通行证出境的,均须通过厦门大学信息门户提交党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具体详见厦门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工作须知

https://zzb.xmu.edu.cn/info/1111/16791.htm

三、相关事务联系人

外事秘书:肖老师,联系电话2180728,邮箱xshuwen@xmu.edu.cn,办公地点南存钿楼A407办公室

公章管理处:南存钿楼A407办公室

党务秘书:王老师,联系电话2188017,邮箱wangzhipeng@xmu.edu.cn,办公地点南存钿楼A407办公室

国际处负责学生出国(境)秘书:李怡楠,联系电话2185321邮箱:liyinan@xmu.edu.cn,

办公地点思明校区颂恩楼806


附件1:学生出国境申请材料.zip

附件2:学生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流程图.pdf

附件3: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4:厦门大学“i厦大”网上服务平台使用手册.pdf

附件5 学生线上国(境)外交流申请审批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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