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院系所 | 专业代码(方向) | 专业名称(方向) | 学位类型 | 学习方式 | 普通计划 | 推免生数 | 统考名额 | 少民骨干计划 | 士兵计划 |
084电子科学系 | 070208 | 无线电物理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3 | 0 | 3 | 0 | 0 |
084电子科学系 | 080901 | 物理电子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3 | 3 | 10 | 0 | 0 |
084电子科学系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8 | 6 | 22 | 0 | 0 |
084电子科学系 | 085410 | 人工智能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0 | 9 | 11 | 0 | 0 |
084电子科学系 | 140100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9 | 0 | 9 | 0 | 0 |
085电磁声学研究院 | 080904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0 | 3 | 7 | 0 | 0 |
085电磁声学研究院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7 | 1 | 16 | 1 | 0 |
085电磁声学研究院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3 | 0 | 13 | 0 | 0 |
085电磁声学研究院 | 140100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6 | 0 | 6 | 0 | 0 |
132电子工程系 | 080902 | 电路与系统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5 | 3 | 2 | 0 | 0 |
132电子工程系 | 0809Z2 | 光电工程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5 | 3 | 12 | 0 | 0 |
132电子工程系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5 | 10 | 5 | 0 | 0 |
132电子工程系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7 | 4 | 23 | 1 | 0 |
320微电子与集成电路 | 系080902 | 电路与系统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5 | 0 | 5 | 0 | 0 |
320微电子与集成电路 | 系0809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 | 2 | 0 | 0 | 0 |
320微电子与集成电路系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3 | 6 | 7 | 0 | 0 |
320微电子与集成电路 | 系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1 | 3 | 18 | 0 | 0 |
320微电子与集成电路系 | 140100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3 | 4 | 9 | 0 | 0 |
350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43 | 12 | 31 | 0 | 0 |
350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9 | 4 | 15 | 0 | 0 |
二、复试分数线
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按照1.3倍复试,四舍五入。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还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说明: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学院留存。
9. 《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培养方式确认书》(模板见附件签字的地方需要手签),该表仅报名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的学生提交。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
(1)笔试(25%)。笔试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附件。
(2)面试(75%)。考核内容包括:①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30%)。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②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0%)。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③外语测试(15%)。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⑤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3小时。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复试方式:笔试,面试
4.复试时间:2025年3月26-27日,具体安排时间见附件。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拟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 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参照《厦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拟录取两周内顺丰快递寄送体检报告至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南存钿楼A407;王老师,电话:0592-2181859。
七、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92-2181859(学院电话),0592-2188888(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电话)。
八、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rar
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