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26 浏览次数:


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根据《厦门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资格初审

1. 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3. 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4. 身体健康。

5.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学院将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复试考核。

二、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时间

进入考核名单的申请人学院将通知其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时间预计在20254月中上旬。

(二)考核内容

1.资格复查

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检查:

1)身份证件原件: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如果以大专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4)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原件。

5)同等学力考试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6)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厦门大学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凡未进行资格复查或资格复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

2.考核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和实际动手能力等。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综合科研能力与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重点考查考生以往科研成果,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三)考核形式

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 笔试部分:学院统一组织英语笔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阅读、写作能力;同等学力考试考核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2. 面试部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以PPT报告时间15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指派专门的秘书做笔录、录像等。主要考核内容包括: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同时,还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四)考核成绩

最终考核结果按外语能力(权重30%,其中笔试部分占15%、面试口试部分占15% )、综合素质(权重30%)和专业素质(权重40%)三方面由专家组进行综合打分(百分制)。

三、拟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4×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 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拟录取两周内顺丰快递寄送体检报告单至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南存钿楼A407;王老师,电话:0592-2181859

我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前后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该项根据专业学习需要进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电话:+86-592- 2181859

Emailesezs @xmu.edu.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