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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4 浏览次数: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院系所

专业代码(方向)

专业名称(方向)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统考名额

少民骨干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

084电子科学系

080901

物理电子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8

0

0

084电子科学系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全日制

13

0

0

084电子科学系

085410

人工智能

专业学位

全日制

17

0

0

084电子科学系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2

0

0

085电磁声学研究院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学术学位

全日制

4

0

0

085电磁声学研究院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全日制

13

0

0

085电磁声学研究院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8

0

0

085电磁声学研究院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6

0

0

132电子工程系

080902

电路与系统

学术学位

全日制

5

0

0

132电子工程系

0809Z2

光电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1

0

0

132电子工程系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全日制

9

0

0

132电子工程系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31

0

0

320微电子与集成电路系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7

0

0

320微电子与集成电路系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2

0

0

320微电子与集成电路系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10

0

0

320微电子与集成电路系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1

0

0

350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5

0

0

350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9

1

0

说明:084电子科学系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包含4个嘉庚联合培养计划;084电子科学系085410人工智能包含4个嘉庚联合培养计划;085电磁声学研究院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包含1个企业联合培养专项计划;350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085403集成电路工程包含1个企业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二、复试比例

1.单科和总分均不低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

2.根据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到低1:1.3的复试比例(遇小数点向上取整,末位同分同进)确定复试名单。若上线人数不足复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等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厦门大学2026年告知书(模板见附件,需要手写签字)。

9.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10.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还须提供相关奖励和表彰证明,以及退出现役证明。包括:立功表彰证明、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11. 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2. 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培养方式确认书(模板见附件签字的地方需要手签),该表仅报名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的学生提交。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40%)。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②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③外语测试(20%)。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⑤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3小时。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复试方式:面试

4.复试时间:2026年3月28-29日,具体安排时间见附件。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拟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应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于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以寄出时间为准),体检报告日期3个月内有效。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0592-2181859。

投诉举报电话: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0592-2188017,招生与考试办公室0592-2188888。

八、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rar

 

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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