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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专项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1 浏览次数:



全院各班级:

根据校学生工作部(处)《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等7项专项奖学金,现将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1. 国际学生奖学金

国际学生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按照各类学生设奖人数与在校国际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名额1名如无新的突出表现和成果,国际学生奖学金在校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已获得过此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可申报

2.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面向研究生评选本单位1名。同等条件下,厦门大学运动队运动员或担任体育社团骨干的学生优先考虑。

3. 葛文勋奖学金

仅面向工程技术学部学生评选;单位1名(本或研)

4.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要求:

(1)在校学生开展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海洋与环境领域科普工作。

(2)研究生:有较强的科研潜力或独到的学术见解,取得较显著的学科交叉成果(不限于已发表文章)。

(3)推荐人推荐:

申请人需要提供两封推荐信(需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

5.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要求:

(1)在校学生开展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海洋与环境领域科普工作。

(2)研究生:有较强的科研潜力或独到的学术见解,取得较显著的学科交叉成果(不限于已发表文章)。

(3)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的需具有较强的科普组织能力或优秀的科普成果。

(4)推荐人推荐:

申请人需要提供两封推荐信(需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

6. 睿科创新科学仪器奖学金

申请人需要提供两封推荐信(需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

评选对象为厦门大学智能仪器与装备交叉学科涉及的化学化工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信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等10个单位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适当考虑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学生需为智能仪器与装备交叉学科研究方向。申报名额不限,最终评选5名。


7.注:以上专项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若申报学生当选,则不可再参评2025年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附件《 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校级、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文件执行。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请申请的同学注意流程:

(一)必须完成个人研究生系统填写及导师审核,请跟导师及时联系。导师审核后,将科研教学秘书审核,教学秘书审核需要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审核请参照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审核要求https://ese.xmu.edu.cn/info.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84&wbnewsid=4555

教学秘书系统审核完毕,大家才能打印出科研情况汇总表,系统打印出的科研成果汇总表为提交奖学金的必要材料。


二)提交材料

1. 国际学生奖学金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 电子版、 纸质版)

(2)相关证明材料

2.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1)厦门大学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请表( 电子版、 纸质版)

(2)厦门大学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电子版、 纸质版)

(3)相关证明材料

3. 葛文勋奖学金

(1)厦门大学葛文勋奖学金申请表( 电子版、 纸质版)

(2)厦门大学葛文勋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电子版、 纸质版)

(3)相关证明材料

4.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 包含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1)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申请表( 电子版、 纸质版)

(2)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2份专家推荐信( 要求详见评审办法)

(3)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电子版、 纸质版)

(4)相关证明材料

5. 睿科创新科学仪器奖学金

(1)厦门大学睿科创新科学仪器奖学金申请表

(2)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2份专家推荐信( 要求详见评审办法)

(3)厦门大学睿科创新科学仪器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相关证明材料

6.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务必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待确定获选后再统一找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 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2017年版) 》 ( 厦大人〔 2017〕 93号) 为准。 研究生理工、 管理类JCR分区参照“ JCR期刊目录( 最新版) ” ( 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有意申请校庆奖学金的同学,请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4日17:3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电子版材料:

1.个人提交至班级班长,表格材料请严格按照“申请奖项_系别_年级_学历层次_姓名”命名,硕士注明学硕、专硕。

2.班级班长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邮件命名:申请奖项_系别_年级_学历层次,文件严格按照命名要求发送至发送至:2847877185 @qq.com。

3.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文件名: × × 申请表-张三; × × 汇总表-× × 学院。

纸质版材料:

以班级为单位递交至南存钿楼A405谢老师工位处。

五、其他说明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5.各类奖学金条例、申请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



1.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申报表、汇总表、备案表等材料

2.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

3.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校级、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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