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
根据校学生工作部(处)《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0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28项)、定向奖学金(5项)和专项奖学金(7项)三大类。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的评审通知之前已经发布。注:除表格外的其他奖项若部分同学符合要求也可提交相关材料申报。
序号 | 奖学金名称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1 | 文庆奖学金 | 推荐共两名 | 10000元/名 |
本栋奖学金 |
亚南奖学金 |
2 | 自强奖学金 | 博士一名 | 600美元/名 |
3 |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 | 硕士两名,博士两名 | 3000元/名 |
4 | 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 | 硕士三名 | 3000元/名 |
5 | 曹德旺奖学金 | 硕士一名,博士一名 | 4000元/名 |
6 | 钱伯海奖学金 | 硕士一名 | 6000元/名 |
7 | 翁俊民奖学金 | 硕士一名,博士一名 | 10000元/名 |
8 | 邱华炳奖学金 | 博士一名 | 5000元/名 |
9 | 张亦春奖学金 | 硕士一名 | 5000元/名 |
10 | 黄希烈奖学金 | 博士一名 | 8000元/名 |
11 | 潘懋元奖学金 | 硕士一名 | 8000元/名 |
二、参评对象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普通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三、研究生候选人基本参评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良;
2.科研成果突出,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四、评审办法
在学生参评条件符合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基础上,按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文件及《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校级、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年修订)》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3)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报送要求
1.第一批校庆期间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报送要求已先行通知。
2.有意申请校庆奖学金的同学,请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14日17:3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1. 电子版材料:
个人提交至班级班长,按照一人一奖一文件夹的样式整理,最大的文件夹内应包括个人申请表、汇总表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单独放一个文件夹,确保材料条理清爽。表格材料请严格按照“申请奖项_系别_年级_学历层次_姓名”命名。
班级班长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邮件命名:申请奖项_系别_年级_学历层次,文件严格按照命名要求发送至:2847877185 @qq.com。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文件名: × × 申请表-张三; × × 汇总表-张三。
2. 纸质版材料:
以班级为单位递交至南存钿楼A405谢老师工位处。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 请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尤其是申请“三大奖”的同学,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所列事迹必须附带相应的有公章的证明,并且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无证明的或者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对应的推荐名单汇总表中予以删除。
2.申请三大奖的学生需发送:三大奖的申请表、对 应的推荐名单汇总表;申请其他校庆奖学金(除三大奖、第一批校庆期间奖学金)的学生需发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或对应的申请表与汇总表( 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为此:申请表不填写已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
3.除提交所申请奖学金的申请表与对应的推荐名单汇总表,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列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如有些材料无,可不递交。)
(1)学习成绩登记表;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证明须由组织单位证明,最好提供工时证明)--如果是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证明按照志愿服务系统录入为准;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
(6)奖学金获奖证书;
(7)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必须提供完整的材料及图书馆盖章。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2013年版)》(厦大人2013101号)为准;
④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
⑤ 研究生在教务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六、各类奖学金兼得问题说明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七、其他说明
1.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3.申请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2
1.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zip
2.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报表、汇总表、备案表等材料 .zip
3.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校级、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年修订).docx
联系人:谢老师
邮箱:xiehongxin@stu.xmu.edu.cn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