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指标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种类为: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
(三)学术创新奖学金;
(四)社会实践奖学金;
(五)志愿服务奖学金;
(六)社会工作奖学金;
(七)文体优秀奖学金。
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2。
二、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
三、各类奖项材料及报送要求
详见附件1、《(厦大学〔2013〕18 号)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9 号)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1.需提交材料: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3)
1.2附件4、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电子版)
1.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材料命名方式:七项奖(参评奖项名称)+姓名+学号
2.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11月8日24点截止;
3.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dzxs@xmu.edu.cn
!!注意不要漏交材料,材料请务必按附件6《【必读】评奖评优证明材料提交规范》整理好提交
四、各类奖学金兼得问题说明
已获得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和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已获得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5年9-10月份评选)的学生不能参评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各项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
五、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提交相关材料,学术部进行计分;
3.结果公示。
六、其他说明
1.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3.综测评定办法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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