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5-2026学年内(即2026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荣誉称号 | 名额 |
优秀毕业生 | 21名 |
优秀三好学生 | 4名 |
三好学生 | 17名 |
优秀学生干部 | 4名 |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二、荣誉称号申报要求
(一)参评需满足基本条件: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4.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工作处专门研究审批);
5.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本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提供体测成绩;
6.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行为;2026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
(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提交的材料:
1.附件3《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荣誉称号申请表》(电子版);
2.附件4《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学期)及本学年体测成绩截图(电子版);
个人材料命名方式:所报荣誉称号+年级专业+姓名
(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2电科+张三)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28日(周四)22点;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学委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dzxs@xmu.edu.cn。
(三)“优秀毕业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附件3《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荣誉称号申请表》(电子版);
2.附件4《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入学以来)(电子版);
个人材料命名方式:优秀毕业生+年级专业+姓名
(如 优秀毕业生+22电科+张三)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28日(周四)22点;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学委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dzxs@xmu.edu.cn。
附件1-7.zip
三、兼得问题说明
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四、评选程序
(一)本次评优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二)提交相关材料,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学术部进行计分;
(三)学院评审无异议后公示结果。
五、其他说明
(一)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