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26-2027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参评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8%、2%、2%,我院研究生(包含硕博)评优具体指标为: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2025-2026学年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决定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尚欠学费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工作处专门研究审批);
7.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表彰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荣誉并追缴荣誉证书,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评优;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系统申报
有意申报的个人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表彰评优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
截止时间:2026年8月30日24:00点前
(二)材料提交
1.个人提交至班级班长:
①附件4《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科研成果汇总表、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如有比赛获奖、论文发表等成果,科研成果汇总表、论文、奖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也一起附上,若无证明材料,该信息就不在申请表中填写。证明材料不再补交,如因自身原因未提交完整,默认该项证明不符合,请各位同学自己检查核对清楚。)
)
②附件5《2026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③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证明。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材料需附上电子版材料。(志愿服务证明可以从“志愿汇”APP中截图证明打印。如果个别同学确实参加了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但暂无证明材料,可以先交申请,后续尽快补上。)
2.班级班长提交至学院:班长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后(各班在提交材料至学院前请务必完成民主评议),将附件5《2026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科研成果汇总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班级民主评议结果以班级为单位,严格按照命名要求发送至邮箱1735590533@qq.com,并递交班级同学的纸质材料至学院。
班级民主评议的内容是:班级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同学参与投票,投票“是否同意该生参评2026-2027学年评优”,并参照附件6综合素质分说明给出分数。
班级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1日17:00点前电子版命名格式:邮件命名:年级_系别_荣誉称号
邮件附件中班级文件:系别_年级_荣誉称号汇总表
其中,个人文件:系别_年级_姓名_荣誉称号申请表、汇总表
班级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1日17:00点前
纸质版递交材料地点:翔安校区南存钿楼A405邵亢邑老师处。
五、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包括优秀三好学生)
名额分配规则:学院按照学校给予名额按照各系人数进行计算初步的分配,由学院评奖委员综合考虑后确定最终名单。如班级推荐上来的学生经学院评奖委员认定还不足以获得该荣誉称号,该荣誉称号从全院其他参评学生中综合评定产生获奖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名额分配规则:根据本学院学生工作特点,学院先不按照各系人数分配,但会综合该学生干部的表现、所在班级或支部获得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党支部的情况进行协调。
2.学院评奖委员根据申请同学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最终评定。
特此通知。
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8月27日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2027学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附件包(研究生).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