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高质量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等文件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一)线上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福建省内、省外党组织均可以使用“党员e家”—福建省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线上转移手续,无需使用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但要确保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已提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审核。毕业生党员党费应交至申请转移当月。具体操作详见《厦门大学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附件1)。
(二)线下转接
对于接收单位党组织无法进行跨省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移的,毕业生党员可采用线下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即离校前向学院党委申请开具介绍信(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为90天)到拟转入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具体操作详见《厦门大学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党员应与就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签署《厦门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承诺书》(附件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往家庭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2.进行线上转移的毕业生党员,要提醒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办结线上审批程序。开具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在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后,要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
3.延期毕业学生党员完成学业前,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在学校。学院党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编入正常运转的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二、因私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一)办理流程
毕业生党员应在因私出国(境)前(一般指持私人护照出国、持私人港澳台通行证出境),提前申请保留组织生活(党籍)。在国(境)外超过5个月及以上的党员,回国(入境)后应及时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具体操作详见《厦门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工作须知》(附件4),由党员本人在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党员因私出国(境)申请”模块中发起线上申请。
(二)注意事项
1.因私出国(境)毕业生党员一般应优先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再向接收党组织办理保留组织生活(党籍)申请手续。对于确实无法找到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的因私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由党员本人在出国(境)前向学院党委提交保留组织生活(党籍)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学院党委、校党委组织部/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对于因私出国(境)保留组织生活(党籍)超过5年仍未归的毕业生党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保留组织生活(党籍)的毕业生党员将被编入正常运转的党支部,但一般不计入该支部组织生活的应到人数。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
1.请各支部仔细填写《厦门大学2025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3),确保所有毕业生党员不遗漏、汇总信息无错漏,并于6月25日前发至学院党委邮箱dzdw@xmu.edu.cn。
2.为提高效率,请各支部统计本支部须线下转接党员名单,学院党委将统一打印分发。请各党支部仔细填写《
纸质关系转接介绍信信息汇总表》(附件5),并于6月20日前发至学院党委邮箱dzdw@xmu.edu.cn。
(二)纸质材料
请各支部收齐毕业生党员纸质《厦门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承诺书》(附件2),并于6月20日前将纸质承诺书交至南存钿楼A407办公室。
附件1 厦门大学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doc
附件2 厦门大学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承诺书.docx
附件3 厦门大学2025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xlsx
附件4 厦门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工作须知.docx
附件5 纸质关系转接介绍信信息汇总表.xlsx
中共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